土右政發〔2022〕67號
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
關于公布《土默特右旗旗鄉兩級行政許可事項
清單》的通知
各鄉鎮人民政府、九管會,旗直并駐旗各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》(國辦發〔2022〕2號)、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2年版)的通知》(內政發〔2022〕19號)、《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市、旗縣區兩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通知》(包府辦發〔2022〕160號)要求,進一步明晰我旗行政許可權力邊界、規范行政許可運行,為企業和群眾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務服務環境。經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將《土默特右旗旗鄉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。
一、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。各鄉鎮(九管會)、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事項清單,依法依規行使權力、履行職責。
凡未列入《土默特右旗旗鄉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2年版)》的行政許可事項,不得再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違法實施行政許可。
二、全面規范辦事指南。各鄉鎮(九管會)、各部門要按照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要求,合理優化調整新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,進一步精簡材料、簡化程序、優化流程、壓縮時限,規范線上線下辦事指引,健全完善服務模式,最大程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。
三、持續推進清單標準化。各鄉鎮(九管會)、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自治區、包頭市統一部署,確認、復用國家、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公布的行政許可實施規范,更新調整行政許可辦事指南,完善行政許可事項的網辦地址、聯系方式等服務性信息要素,修改統一已公布各類清單中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,確保同一事項在不同區域和層級同要素管理、同標準辦理。
附件:土默特右旗旗鄉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2年版).xlsx
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
2022年12月26日
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26日印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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