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部門職能
1.機關職能:土默特右旗工信和科技局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關于工業和信息化、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旗委相關決策部署,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、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。主要職責是:
(一)貫徹國家和自治區、包頭市、土默特右旗關于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,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、規章草案,擬訂并組織實施全旗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,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,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。
(二)監測分析全旗工業經濟運行態勢,發布相關信息,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,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。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氣運綜合協調工作。
(三)負責提出全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,及中央、自治區、包頭市、土默特右旗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,按規定權限審核報送屬于國務院、自治區、包頭市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,備案土默特右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。指導重點區域、重點產業、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,監測工業園區運行態勢,指導和服務工業園區相關工作。
(四)根據土默特右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,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。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,貫徹實施重點行業準入制度,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。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。依法履行全旗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。負責全旗電力行業的運行管理工作。推進電力市場建設,依法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,維護電力市場秩序。負責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。
(五)研究擬定全旗煤炭經營發展規劃,并組織實施。負責煤炭經營(包括加工)的監督管理,規范和維護煤炭經營秩序。負責全旗煤炭經營市場的規劃,負責煤炭交易市場建設的指導工作;負責全旗煤炭物流業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工作;負責全旗地產煤外運管理服務工作。
(六)指導工業綠色發展。擬訂土默特右旗工業能源節約、資源綜合利用、自愿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并組織實施。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范項目和新產品、新技術、新設備、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。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。
(七)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,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。參與有關國家、自治區、包頭市、土默特右旗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,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。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。
(八)組織協調振興裝備制造業工作,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、政策,依托國家、自治區、包頭市和土默特右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,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,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,推動新興產業發展。
(九)推進全旗信息化工作。推動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、開放共享工作。研究制定全旗大數據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,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。協調推進通訊網絡和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。
(十)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。推進工業互聯網、軟件業、信息服務業發展。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絡與信息安全。指導協調通信基礎設施網絡資源共建共享。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、運行、管理。
(十一)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。協調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。擬訂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綜合性政策措施。
(十二)指導、推動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交流與招商引資。負責指導、組織全旗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間開展產業協作配套工作。負責全旗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承接產業轉移工作。
(十三)牽頭擬訂全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、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。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、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。承擔土默特右旗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室職能。
(十四)組織擬訂全旗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并監督實施,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,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,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。
(十五)統籌推進全旗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,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。優化科研體系建設,推動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。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。
(十六)編制全旗科技計劃并監督實施,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,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。牽頭建立統一的全旗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、評估、監管機制。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建議,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,協調管理土默特右旗財政科技計劃(專項、基金等)并監督實施。
(十七)擬訂全旗基礎研究規劃、政策并組織實施。組織協調全旗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。牽頭組織全旗重點實驗室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,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。
(十八)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、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的規劃、政策和措施。組織開展全旗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,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。
(十九)牽頭全旗技術轉移體系建設,擬訂科技成果管理、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。指導科技服務業、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。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、政策。
(二十)指導區域創新發展、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,推動科技創新平臺、載體及園區建設。
(二十一)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,指導科技評價制度改革,統籌科研誠信建設。組織實施全旗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,組織開展全旗科技保密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。
(二十二)負責擬訂全旗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、政策和措施,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。指導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。
(二十三)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。擬訂全旗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、計劃并組織實施,推動建立外國專家、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系服務機制。
(二十四)負責全旗地震監測預警、震害防御工作的管理,承擔(除地震應急外)全旗地震行政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職能。
(二十五)完成旗委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2.機構設置:土默特右旗工信和科技局設下列內設機構:
辦公室、工業股、節能與綜合利用股、信息化產業管理辦公室、科技綜合股、科協辦公室、鹽業管理股、民營經濟股、行政審批服務股、機關黨委。
3.辦公地址:土默特右旗黨政行政大樓二樓
4.辦公時間:工作日上午:8:30—12:00 下午:14:30—17:30
5.聯系方式:0472-8016512
6.負責人姓名:陳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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