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部門職能
機關職能:
(一)承擔全面依法治旗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,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長期規劃建議,負責有關決策部署的督察工作。
(二)研究擬訂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。
(三)負責協調各部門實施法律、法規、規章過程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。負責旗人民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。
(四)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。負責全旗依法行政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。負責綜合協調全旗行政執法,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,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。負責全旗行政復議、行政應訴工作,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。
(五)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。負責擬訂全旗法治宣傳教育規劃,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,指導鄉鎮(九峰山生態管理管委會)及各行業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。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。負責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。指導監督人民調解工作,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,推進司法所建設。
(六)負責全旗社區矯正工作和全旗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。
(七)負責擬訂全旗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,統籌和布局城鄉、區域法律服務資源。負責全旗法律顧問、律師、法律援助、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監督管理工作。承擔旗法律人才庫、旗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、組織、管理工作。
(八)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。指導、監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統財務、裝備、設施、場所等保障工作。
(九)負責全旗司法行政隊伍建設、思想政治、對外宣傳交流和信息化建設工作。
(十)完成旗委、旗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2.機構設置:土默特右旗司法局設下列內設機構:
(一)辦公室。擬訂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;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;編制局機關的經費預決算、基建投資及裝備計劃,統一管理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用車輛等物資裝備;管理監督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算內、預算外經費和國有資產;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應急指揮、協調和處置工作;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審計監督工作。
(二)法治宣傳教育股。負責擬訂全旗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。指導、監督各部門“誰執法誰普法”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,推進全民普法。指導、監督全旗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。指導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。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。開展全面依法治旗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。承辦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。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關重要文件。
(三)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。監督指導各司法所建設、人民調解工作;指導全旗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;會同人民法院、公安機關組織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。
(四)律師公證工作股。監督指導律師、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;負責公證、律師、法律服務所和工作人員的年檢、注冊;負責全旗律師管理工作和律師事務所的申報、律師執業證的申領;承擔全旗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的監督指導工作;負責全旗公證機構的申報、公證員任命及免職的申報和公證員執業證的申領;監督管理全旗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執業活動;管理全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。
(五)法律援助股。指導監督全旗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;擬訂全旗法律援助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;制定全旗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操作規范;負責接受法院指定辯護案件的組織實施;受理、審批法律援助申請;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;開展法律援助制度宣傳;管理“12348”法律服務專線電話。
(六)社區矯正綜合執法大隊。擬訂全旗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、管理制度和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。負責監督檢查全旗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。指導、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、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。對社區矯正人員實施管理監控、教育矯正,協調公、檢、法機關處理社區矯正人員違規違法問題;辦理社區矯正人員減刑、刑滿宣告解除社區矯正。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。負責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培訓工作,調查研究社區矯正工作情況,總結推廣經驗。
(七)公共法律服務和信息化股。負責規劃和推進全旗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。擬定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。指導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統、軟件、平臺的設計、研發、建設、應用和維護工作。承擔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應急指揮、輿情處置和綜合協調工作。指導監控系統建設工作。
(八)法制辦公室。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、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。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旗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,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和年度考核,提出督察、考核意見和問責建議。負責具體指導落實國家、自治區、市委、市政府、旗委、旗政府有關依法行政、法治政府建設的政策措施。承辦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和異議申請工作。負責政府規章的清理工作。配合相關部門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。承擔以旗人民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答復事項。承辦以旗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。承辦因不服行政復議決定引起行政訴訟的應訴、賠償事項。負責全旗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,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。負責全旗行政權力監督管理工作。指導、監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,負責對具體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,受理行政管理相對人對具體行政執法行為的投訴舉報,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。承擔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、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資格審核和證書管理工作,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。負責對全旗行政機關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;承擔旗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、組織、管理工作。
3.辦公地址:土默特右旗科技路黨政大樓五樓
4.辦公時間:工作日上午:8:30—12:00 下午:14:30—17:30
5.聯系方式:0472---8912826
6.負責人姓名:韓海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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